杭州市公安局發佈《關於對舉報暴力恐怖犯罪線索實施獎勵的通告》。自前日起,對舉報暴力恐怖犯罪線索併發揮作用的,予以獎勵。
  《通告》規定,為防範或打擊暴力恐怖犯罪活動發揮輔助參考作用的,獎勵2000元至10000元;為防範或打擊暴力恐怖犯罪活動發揮較大作用的,獎勵10000元至50000元;為防範或打擊暴力恐怖犯罪活動發揮重大作用的,獎勵50000元至200000元;為防範或打擊暴力恐怖犯罪活動發揮特別重大作用、貢獻特別突出的,獎勵200000元以上。
  群眾舉報的暴力恐怖犯罪線索的認定和獎勵工作由杭州市公安局負責。舉報人自接到獎勵通知之日起30日內,可以親自或委托他人到公安機關領取獎金,也可以要求將獎金打入指定的銀行賬號;逾期不領,視為放棄。 胡大可 陳福
  (原標題:舉報暴恐犯罪可獎20萬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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